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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视频有案例!“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杭州检察 2024-03-19






受年轻人欢迎的电子烟,被不法分子盯上,他们打着出售“上头电子烟”的幌子贩卖毒品。“上头电子烟”是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大麻素类或依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所谓“上头”,根据大量吸食者对吸食感受的描述,会有“晕乎乎”的感觉,有短暂的“快感”。与吸食大麻烟效果类似,产生的致幻作用可引起判断力下降、意识模糊和精神障碍,诱发车祸、自残及暴力行为,过量吸食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长期使用还会增加心脑血管疾病及癌症风险。


近日,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涉“上头电子烟”贩卖毒品案获得一审判决,被告人姚某某贩卖“上头电子烟”4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2021年7月至9月,姚某某等人在我市借助KTV、酒吧、密室逃脱等娱乐场所,形成相对稳定的“毒圈”,圈友相约吸食毒品、相互介绍吸毒人员并调剂货源。公安机关侦查抓获部分贩毒人员并循线抓获贩卖链的其他上下线,姚某某及张某某、朱某某等7人相继到案,涉及吸毒人员30余人,其中部分人员系未成年人。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涉“上头电子烟”毒品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


交友软件成贩毒“阵地”

毒品传播圈子化隐蔽化


犯罪分子擅用微信等互联网交友软件对“上头电子烟”进行包装和销售,极易导致其他微信好友尤其是年轻人基于信任或好奇心使然尝试吸食,为“上头电子烟”在年轻人间流行推波助澜。


贩毒暗语充斥网络平台

暗号引流从事毒品交易


一些涉毒网络话语充斥社交平台,但大部分不接触“上头电子烟”的人群根本无法理解其中的含义。这些词语实际上是贩毒暗语,这些贩毒黑话暗语还有很多并且在不断迭代更新,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开平台的监管。


娱乐场所成涉毒“温床”

人员混杂暗藏“毒”害


年轻人大多是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及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型场所初次接触“上头电子烟”,涉案人员曹某某在密室逃脱店打工结识钱某某并互加微信,看到了钱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上头电子烟”相关内容,曹某某出于好奇向钱某某购买了一支“上头电子烟”,吸食后为了筹集毒资,加入贩毒队伍。


检察官提醒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外一些不良的生活方式、负面文化对国内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本案中涉及的“上头电子烟”,实际上就是毒品。此类新型毒品会被犯罪分子用所谓的“时尚”、“加料”的名义对外贩卖,隐蔽性强、流通速度快、被滥用风险高,甚至会在青少年群体中蔓延。在此特别提醒广大青少年、家长和教育部门,一定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增强青少年辨毒识毒禁毒意识,远离毒品,健康生活。



普法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贩卖、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将与涉毒划等号,不法分子宣称的“合法上头”不再合法。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2018年、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连续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以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香烟、电子烟有害健康

 “上头电子烟”更是毒品

千万提高警惕

莫入毒品陷阱

拥抱健康未来

向电子烟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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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第二检察部

视频 | 西湖检察

编辑 | 孙家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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